2016年2月22日,,,,国际民航组织(ICAO)委员会已接纳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的建议:批准修订其手艺指南中有关锂电池运输的划定。。。。。。新划定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验。。。。。。修改后的新划定包括:
荷电状态限制:
锂离子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(SOC)不得凌驾30%,,,,包括Section II电池芯和电池。。。。。。
此项划定不适用于与装备包装在一起或包括在装备内的电池。。。。。。
包裹数目限制:
寄件人托运的每票货件中SectionII包裹(仅指电池)不得凌驾一个。。。。。。
荟萃包装限制:
一个荟萃包装内所含SectionII包裹不得凌驾一个(8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)。。。。。。
电池单独交运:
寄件人必需将锂电池货件(仅指电池)与其他货件脱离单独交运。。。。。。